9.3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


9.3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
9.3.1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供应规模的确定主要依据如下:
    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主要供应城镇小区,气瓶组总容积4m³可以满足2000~2500户居民的使用要求,同时从安全角度考虑供应规模不宜过大。
    为便于装卸、运输、搬运和安装,单个气瓶容积宜采用175L,最大不应大于410L,是根据实践和国内产品规格编制的。
9.3.2 本条编制依据与第9.2.4条类同。
    LNG气瓶组与建、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参考本规范中液化石油气瓶组间至建、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编制的,但考虑到液化石油气的最大气瓶为50kg(容积118L),而LNG气瓶最大为410L,因而对气瓶组至民用建筑或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规定,LNG气瓶组比液化石油气气瓶间要大一些。
    关于液化天然气气瓶上的安全阀是否要汇集后集中放散的问题,目前存在不同做法,只要是能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,可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,本规范不作硬性统一的规定。当需要设放散管时,放散口应引到安全地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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